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电信体制改革,电信市场也将进一步对外开放,以下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认真加以研究。
电信立法问题竞争首先需要规则,没有或缺少规则的竞争很容易出现混乱,而电信市场可能最经受不起混乱。综观世界各国,政府始终保持着对电信市场很强的控制能力,在垄断经营时政府直接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控制,市场放开以后则必须依靠法治。而我国电信法至今还未出台。
开放电信市场后我国企业的竞争力问题1997年进入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共有22家电讯公司,这22家公司的平均年营业收入为243亿美元,平均资产额为395亿美元,平均雇员人数为10.8万人。从经济实力来看,中国电信拿出整体实力尚可与之抗衡,论到人均我们大约只是人家的1/7到1/8,何况我们还没有国际竞争的经验。即使有了国际竞争经验,我们也难以打出去,因为“中国是全球最大也是最后一个通信市场”。巴西、印度、墨西哥相继放开了电信市场,其结果绝不是他们的公司打了出去,而是开门把人家“请”了进来。
经过20年的大规模投入(其中包括初装费),我们主要靠自己的努力突破了发展曲线上的第一个拐点,开始进入大规模发展的阶段,电信企业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国家从电信的发展中也开始收益。但是中国电信远未实现普遍服务,今后长期高速发展仍然需要巨额投入。在这个时候不论是谁进入中国的电信市场都会到那些能够赚钱地方去经营。而赚钱的基础是我们多年投入创造出来的。这样做对我们利弊如何?值得研究。
产业政策的调整问题比如电话初装费,这是国家的一项特殊税收政策。不论社会要求降低初装费是出于何种原因,本质上都属于一种要求国家减税的意愿。下调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和附加费,本质上都属于减税行为,而绝不是电信企业的经营行为。电信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中国通信事业至少还要持续20年的高速发展,上述资金保证取消以后,今后发展通信网所需的巨额资金投入靠什么保证?靠借贷?还是完全按成本核算制订电信价格?需要政府尽快研究并出台新的产业政策。否则,近年来连续下调电信资费对通信产业的影响恐怕难以预料,甚至可能对国家的外汇储备形势产生影响。
消费者利益问题在我国,电信消费者已经分出明显的层次。电信消费的大户是企事业单位,电信消费的大量用户是普通消费者。长期以来由于多种考虑,我国的国际通信资费较高而本地通信费用较低,形成了“国际补国内、长途补市话、电信补邮政”的一系列补贴,这显然有利于普通消费者。要消除这些补贴,就要求实行各项业务分别按成本核算,其结果必然是国际资费下降和市话资费的上涨,在目前情况下容易引起普通消费者的意见。这次电信资费调整恰恰说明了这一点。如果定价权不给电信企业,那么国内定价由谁负责?根据什么负责?市场如何起调节作用?如果逐步地交给电信企业,那么过渡期内实行怎样的价格政策?
普遍服务问题普遍服务是世界各国发展电信都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在国家垄断经营时,普遍服务只是一个发展问题。但在市场条件下,普遍服务就变得十分复杂,因为它是一种义务,是公益行为、国家行为而不是企业的经济行为。如果不赚钱,运营商就不愿去干。如果我国放开电信市场,对普遍服务将采取怎样的政策?
国家安全问题我国公众通信网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这个问题值得仔细研究。
总之,“政府的角色正在从电信直接经营者向政策制定者和管制者转变。尽管他们对运营的直接影响可能大幅度地削弱,但政府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比垄断提供服务下有更多的工作要做。这是因为现有的市场参与者与潜在的新加入者对以下问题都需要有明确的指导,即对互连、编号、普遍服务义务和资费政策等问题应当建立什么样的体制。”(引自《世界电信发展报告—服务贸易》)上述问题是继续开放电信市场时应该解决的,希望国家在进行改革决策时要进行全面认真的研究,从而形成科学的方案。